【部门解读】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8 16:51
    【字体:打印

    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由人民银行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确定备选项目清单,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投资,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等方式投放基金。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主要用于支持交通、能源、水利、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市政和产业园区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基建等8大类22个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的方向是什么?

    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运用金融工具,重点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分别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投资规模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二是投资项目既要有较强的社会效益,也要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三是只做财务投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四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

    各部门如何合作推动金融工具取得实效?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需要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共同发力,分工合作,涉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产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规范制度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资金方面,人民银行牵头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项目方面,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足够多的备选项目清单,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投资。对于投资的项目,发展改革委选送有关部门,加强用地、环评等开工要素保障。监管方面,督促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做好工具运营、投后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对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有什么作用?

    我国稳健的货币政策一直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注重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总量上,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不透支经济未来增长潜力。结构上,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等多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低成本配套贷款,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